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浙江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深化“六稳”“六保”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核心竞争力,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确保经济平稳运行,近日,浙江出台了《关于减负强企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主要包含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减免涉企收费、加大稳企业主体支持力度、加大制造业项目建设扶持力度、推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等八个方面共45条政策。
减负纾困强企多管齐下
《意见》指出,通过进一步减负、纾困、强企,不断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第一,在减负方面。《意见》出台后预计全年能为企业减负400亿元,主要包括:降低融资、用能、用工、物流、涉企减费等五个方面。再加上去年出台并且仍在延续执行的政策,预计减负1600亿元。此外,落实今年全国两会延续和新增的政策,预计减负1000亿元。因此,2022全年将为企业减负3000亿元。
第二,在纾困方面,《意见》注重关注中小企业的需求,比如省级财政首次专门设立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3亿元,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以及劳动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进行纾困帮扶,增强市场主体竞争力。同时,他们也鼓励市、县(市、区)设立或统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采用专项扶助、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方式给予针对性纾困支持。此外,在缓解原材料成本上涨方面,开展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鼓励各地对中小企业运用期货套期保值工具应对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风险给予适当补贴;在政府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方面,提高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采购预付款比例,降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比例。通过系列纾困举措,进一步帮助中小企业缓解面临的困难。
第三,在强企方面,《意见》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招大引强产业基金政策、实施项目落地政策均等化、扩大政策补贴范围、加大对技术服务业的支持五方面举措,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比如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方面,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的基础上,落实省市县财政投入110亿元以上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其中,省级新增专项资金4亿元,支持重点节能减碳改造项目;省级安排6亿元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省级安排4.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聚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省级新增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加大对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提取土地出让收入的0.5%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等。另外,在支持“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方面,实施贷款贴息,进一步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动力。
“真金白银”助中小企业轻装上阵
企业稳则经济稳,企业活则经济活。财政是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也是稳企业稳经济的重要力量。浙江省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在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性功能,推出10条干货,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创新发展、防范风险等方方面面,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和风险。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特别加大了对广大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以“真金白银”助其轻装上阵、专注前行。主要是做到“四个进一步”: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针对中小企业规模小、机会小的情况,将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在现行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并且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评审优惠最高比例。仅此一项,浙江省向中小企业采购量就将至少增加100亿元。
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针对中小企业资金量少、压力大的情况,将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从现行的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提高至不低于40%,切实帮助企业减负纾困、爬坡过坎。
三是进一步保障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针对中小企业竞争力小的情况,明确政府采购不得设置针对中小企业的限制性条件,保障中小企业和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再次降低政府采购制度交易成本,履约保证金的最高缴纳比例从现行的5%降低为2.5%。
四是进一步加快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进度。针对部分项目回款慢的情况,明确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时间从现行的不超过15天缩短为7个工作日;延迟支付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单位支付逾期利息;上一年度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有关信息要对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上述政策工具箱,预计全年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80%以上授予中小企业,涉及预算资金规模预计达1300亿元,其中浙江省内中小企业份额预计占比8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