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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印发青海省实施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规上工业企业达到800户左右,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5000亿元左右。增加值达到1400亿元左右,完成一般性工业投资1400亿元左右。培育形成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新材料、有色冶金4个千亿级产业。全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3%。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达到34%、36%。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十三五”末下降12.5%。
此外,《方案》提出,实施重点产业引领工程。聚力打造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新材料、有色冶金、大数据5大重点产业集群。做强盐湖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实施钾盐高效利用、锂盐提质扩规、镁盐创新突破行动,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促进产业高端化发展。做大新能源产业,开展“清洁能源+”行动,发展光伏、风电、锂电、氢能等新能源制造业,支撑打造清洁能源产业高地,促进产业绿色化发展。做专新材料产业,开展关键技术突破行动,发展铝镁、铝锂等轻金属合金、高性能纤维、镁基土壤修复等新材料产业,促进产业高新化发展。做精有色冶金产业,开展有色冶金就地转换行动,发展铜箔、铝箔、高镍正极材料等功能型产品,推进原材料精深加工,促进产业高值化。做优大数据产业,实施企业“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加快建设绿电大数据中心,推进数字赋能企业、产业链,争取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落地,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引导产业错位发展,支持西宁市发展光伏、锂电、复合纤维材料等产业,海西州发展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有色冶金等产业,海东市、海南州发展大数据、新能源等产业,支持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